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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接收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19 10:55: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2026年成都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的文件精神,经护理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特制定护理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接收办法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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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护理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并审核通过为准,且可顺利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由所在学院党委根据学校关于学生思想品德鉴定的有关规定出具鉴定意见,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在校期间不得有重修或重考记录,且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含2.5)以上,外校生源未用绩点计算成绩者,必修课程平均成绩要求在75分及以上。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身心健康。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医学门类考生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考生患有第三条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校医学门类专业;

(4)肝功能异常者慎重报考医学门类专业;

(5)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专业。

7. 申请人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等级考试425分(含)以上。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获得证书,其中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2级者视为与国家四级有同等效力。

三、申请、复试、拟录取流程

1. 申请流程

(1)填报推免服务系统

2025年9月22日09:00--10月15日13:00,获得普通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考生登录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及专业志愿填报。

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普通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应通过该系统操作。

(2)提交申请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报考护理学/护理专业申请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下列申请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hlxykyk@163.com):

①由所在学院党委根据学校关于学生思想品德鉴定的有关规定出具鉴定意见(见附件1)。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在线认证”一栏申请办理,下载生成的验证报告电子文件。

③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成绩单应能体现考生在所在专业的成绩排名)。

④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单,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⑤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可以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荣誉证书或水平考试证书;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如材料较多请新建文件夹做好分类。

⑥自荐信:格式不限,包括简历、为何报考相关专业、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⑧身份证及学生证扫描版(PDF或JPG格式)。

⑨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推免研究生报考意向表(见附件2)。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上述9项申请材料,以电子版文件形式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生成压缩包,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报考学院+学位类型”(如:李三1234护理学院专业学位),于9月22日下午15:00前将上述压缩文件提交至护理学院研究生科邮箱:hlxykyk@163.com。

2.复试相关安排

(1)复试通知

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统一向申请合格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学院拟于9月23日举行复试)。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出4小时内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同时学院将会对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考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并通知考生,并在电话或电子邮件中告知复试信息确认截止时间,请各位考生在填报志愿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关注邮件信息。

在学院正式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学院将不再进行复试。  

(2)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包括导师代表在内的5人复试面试专家小组,设组长1人、组员4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面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护理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护理操作技能测试三部分。

1)护理专业综合面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核学科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同时考核实践技能,分析、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科学思维及创新能力。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内容,口语测试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面试中与专业问题同步进行。通过用外语提问、回答、日常对话等完成。

3)护理操作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基础护理学常见操作技能。

复试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考生专业水平侧重考查专业兴趣、分析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研究能力侧重考察科研素质、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素质侧重考察考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及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实际工作表现及考生心理健康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

(4)复试要求:考生请自备护士服、护士帽、口罩、签字笔等。

(5)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护理操作技能测试三部分得分组成。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面试提问占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分,护理操作技能测试占30分;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面试提问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护理操作技能占50分。

(5)总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本科阶段综合成绩绩点(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其中,外校考生根据本科所在专业的成绩位次和专业总人数折算对应我校本科阶段综合成绩绩点计算。

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于复试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出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同时学院将对未进行待录取确认的考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并通知考生,并在电话或电子邮件中告知待录取信息确认截止时间,请各位考生在待录取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关注邮件信息。如确无法联系到考生进行待录取信息确认,学院将及时递补待录取资格考生,完成同批次录取工作。

3. 拟录取流程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成绩(含本科阶段推免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2)学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在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7日内将本人体检合格报告交至学院。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体检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四、奖助体系

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困难补助等。

1. 我校接收的所有普通推免生(无固定工资收入)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直博和九年制研究生入学后即可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每生每年13000元。

2. 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除转段生)第一学年奖学金按有关规定原则上可给予学业奖学金认定。

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审办法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将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奖助学金等级、名额和奖励标准。

五、考生申诉

学院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8-61800211,查询电话028-61800135。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督查小组反映。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在推荐免试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予录取。

2.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未尽事宜由护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学生思想品德鉴定意见.docx

附件2: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推免研究生报考意向表


 

 

成都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25年9月19日


终审:护理学院科研/研究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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