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研究生教育>详细内容

学生工作

关于发布基础医学院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09:59:3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研究生:

为做好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成中医研究生〔2025〕12号)及《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成中医研究生〔2025〕13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与奖学金类型

(一)适用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当年毕业研究生除外)。

(二) 奖学金类型及标准

1.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

2.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8000元;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

二、申请基本条件及不得参评情形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科研能力显著,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临床和社会实践;

(5)学习成绩优异,英语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所有课程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6)在读期间,以下条件至少满足一项:

A:需达到学校申请学位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

B:在服务社会、甘于奉献、见义勇为、自强不息等方面有典型事迹且在校内外产生广泛的积极影响,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的研究生。

备注: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有成果必须为入学之后取得。

2、学业奖学金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临床和社会实践;

(5) 参评学年成绩优良且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二)不得参评情形

1. 超出基本修业年限者;

2.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有休学、保留学籍者;

3.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4.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5. 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为警告或不合格者;

6. 无故不缴纳学费(含住宿费)者;

7. 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成果时效

国家奖学金可累积在读期间成果,学业奖学金仅限参评学年成果。同年成果可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但获奖后不可重复用于同类奖学金申报。

四、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学院制定细则

学院已依据文件精神,结合思想品德、课程成绩、科研能力、实践参与等维度制定《基础医学院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见附件1、2、3),现予公布。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个人申请,按照评审通知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学院评审与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计分,形成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以及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及等级,报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国家奖学金)或3个工作日(学业奖学金)。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小组。

3、学校审核与公示

(1)国家奖学金

学院上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提请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确定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名单,提交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四川省教育厅。

(2)学业奖学金

学院上报校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奖名单汇总后,提交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四川省教育厅。

五、申诉与处理

1.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学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

2.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者,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六、其他说明

  1.名额划定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研究生潜心科研、多出成果,学院将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名额划定原则如下:

国家奖学金:实行竞争性评选机制,不预设固定名额,严格依据当年评审细则对申请人计分排序择优推荐。

学业奖学金:学院将根据研究生院当年下达的总名额,结合各年级在校生人数比例及科研成果产出情况,优先向科研成果显著的高年级适当倾斜;如遇各年级专业划定名额未用完,学院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者原则上优先认定为一等学业奖学金;如遇某年级申报人数不足或成果水平整体偏低时,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后将名额调整至其他年级,硕士和博士间名额不可互调。

2. 参评考核细目及分值

(1)年级博士研究生

申请-审核制博士、硕博连读博士:以博士招生报名时所提交申请材料中的成果成绩部分计分为排名依据,评审期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充或替换材料若成果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推荐。

(2)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1.推免生:《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成中医研究生〔2025〕13号)第十一条文件精神﹐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除转段生)第一学年奖学金原则上可给予学业奖学金认定,认定规则按照推荐免试入学绩点进行推荐。若绩点相同,则按照免试入学面试成绩进行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A:当年推免总人数 ≤ 3人时:

3人:第1名获一等学业奖学金,第2名获二等学业奖学金,第3名获三等学业奖学金;

2人:第1名获一等学业奖学金,第2名获二等学业奖学金;

1人:获一等奖学业学金。

B:当年推免总人数 > 3人时:

按 25%(一等学业奖学金)、25%(二等学业奖学金)、50%(三等学业奖学金)的比例分配;

具体名额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当年实际推免生人数动态调整,确保公平合理。

2.长学制转段生:按教务处导出四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如绩点相同,则按平均学分成绩排名。

3.统考生:按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进行考核,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依次按照复试面试成绩、统考专业课成绩高低依次评奖,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名额分开划定。

(3) 其余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按照《基础医学院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见附件)计分,形成获奖初步推荐名单,若分数相同,则按照科研分数>课程平均成绩>思想表现分数>外语六级通过成绩>实践活动优先级依次进行排名。

2.评定后违规行为处理

评定后经查实申报材料存在不实或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终止发放,若已发放则追回奖金,对相关学院和学生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办法从严处理。

 

基础医学院

2025年7月9日

附件:基础医学院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pdf




终审:基础医学院管理员
【打印正文】
Baidu
map